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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7月13日 星期一

因應近期食安事件,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啟動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修法,提出「2個要求」與「5個增訂」,由衛福部於一週內完成相關法規修正預告,從制度面全面強化源頭、製程及實驗室自主管理。

 


因應近期食安事件,行政院長卓榮泰下令啟動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修法,提出「2個要求」與「5個增訂」,由衛福部於一週內完成相關法規修正預告,從制度面全面強化源頭、製程及實驗室自主管理。 [1, 2]
2個要求(源頭與製程管理)
  • 強化源頭管理:規範原料查驗與允收標準。
  • 強化製程管理:規定重大變更須有試製與檢驗機制。 [1]
5個增訂(三級品管機制)
此次修法包含五大增訂方向,重點在於提升三級品管效能: [1]
  • 檢驗加嚴與認證:對最上游與特定規模廠商採取更嚴格的逐批或定期檢驗,並要求業者自設實驗室取得認證。
  • 通報與查驗強化:建立異常即時通報機制,強化第三方驗證機構責任,並提高高風險業者的抽查頻率。 [1]

相關法規預告進度,請參見衛福部食藥署官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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