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強化源頭管理:規範原料查驗與允收標準。
- 強化製程管理:規定重大變更須有試製與檢驗機制。 [1]
- 檢驗加嚴與認證:對最上游與特定規模廠商採取更嚴格的逐批或定期檢驗,並要求業者自設實驗室取得認證。
- 通報與查驗強化:建立異常即時通報機制,強化第三方驗證機構責任,並提高高風險業者的抽查頻率。 [1]
「華人戴明學院」是戴明哲學的學習共同體 ,致力於淵博型智識系統的研究、推廣和運用。 The purpose of this blog is to advance the ideas and ideals of W. Edwards Deming.

台灣創意週
今天來介紹這次創意週「台戲主場」(台戲指的是台泥大樓裡頭的台北戲棚,是一個非常漂亮、聲光效果非常棒,很有坎城 fu 的場地喔!)的講師 Amanda Yang。
小魚我小的時候就認識 Amanda 了。當時她就對我好好,話說她有借我一本廣告作品集的書我到現在都還沒還。(逃~~)
然後到了 2012 年,我在坎城參加設計獎評審團記者會時,坐下來抬頭一看——Amanda!!!
她看到我也是嚇一跳。但是匆匆聊一下就分手了。(因為大家在坎城現場都好忙哪!)Amanda 長期都不在台灣工作。一下子在香港、一下子在中國。所以這次真的很難得請她回台灣做分享。
為什麼一定要特別請 Amanda 來呢?
首先,她是台灣人中極少數得到坎城金獅獎的創意人。共獲得過一金、一銀、一銅四座獅獎。其次,她擔任過坎城創意節設計獎的評審。更重要的,她現在做的是「創意傑出表現」(Creative Excellence)。
「創意傑出表現」據我所知應該是由可口可樂先開始創設的職務。跟一般品牌只有行銷經理人不同(有很多台灣的企業,連專業的行銷經理人都沒有,總經理甚至財務長要兼任行銷和公關工作),像可口可樂這樣的大品牌深知「創意傑出表現」的重要,會有專人負責品牌做出「創意傑出表現」。
「創意傑出表現」經常是由廣告公司出身的創意人,到品牌工作。而 Amanda 也是一樣,在廣告公司這邊工作多年後,到品牌負責「創意傑出表現」。
坎城創意節一直都會推出很多的創新觀念和做法。2015 年首屆創意週,非常榮幸能夠邀請 Amanda 回到台灣,和大家分享。
Amanda 的講題叫做「做創意就對了!」,她說:不管是在廣告公司還是在客戶端,不管是在做廣告還是在做品牌,不管你是做設計的還是寫策略的,都是在做同一件事「創意」。
十月八日,不論是創意人,或品牌經理人,都應該來聽 Amanda 說「做創意就對了!」。
http://www.accupass.com/go/creativityweek
***
Amanda Yang 楊秀如
伽藍集團創意長
Chief Creative Officer, Jala Group
2012 年坎城設計獎評審
Amanda 的廣告生涯始於 1986 年,她在英國設計公司任職藝術總監的同時,取得了伯明翰中央大學傳播藝術學碩士學位。
她分別在英國、台灣、香港和中國大陸地區的主流廣告公司任職,包括智威湯遜/JWT、奧美/Ogilvy、揚雅/Y&R和李奧貝納/Leo Burnett。
2013 年她循著在國外大企業行之多年的「創意傑出表現」(Creative Excellence)工作者的先例,由代理商轉往品牌端發展,擔任迦藍集團的創意長。在此之前,她全權主持李奧貝納上海的創意整合工作,而李奧貝納上海也是該集團推動全球業務成長的戰略重地之一。
Amanda 的作品囊獲了所有世界級的創意獎項,其中包括:坎城國際創意節的 2 金、1 銀、1 銅獅,D&AD 黃色鉛筆,並且在 The One Show、Clio、Andy、Spikes Asia,Adfest 和 Effie 都戰績卓著。她曾於 2012 年榮任坎城創意節評審之一,並領取了當年的金獅獎。也在 2013 年擔任了D&AD 的評審工作,成為D&AD 少數華人評審之一。
Amanda 的創意哲學很簡單:優秀聰明的創意能推動生意。她是「以人為本」的忠實信徒,在對人性的不斷求解和學習中,尋求將商業機遇和人類行為契合的好創意。
《獎勵的惡果 》 簡體書/繁體書 (美)艾爾菲·科恩: Punished by Rewards: The Trouble with Gold Stars, Incentive Plans, A's, Praise, and Other Bribes: Alfie Kohn 人的行善等動機多是內爍的,如果追求各種獎項,為其所奴,就很不好。 《獎勵的惡果:外在激勵如何一敗塗地?震撼家庭、學校、企業界的影響力經典》(新北:一起來出版社,2026。 ) 合作學習 (1998蔡士魁) 艾爾菲孔(Alfie Kohn)在《不要競爭(No Contest)》一書中﹐對合作學習的三項要素(3C)提出簡明的要求: Control(掌控權):學生才是學習過程中的主人﹐學習的掌控權應回歸到學生手中。若由老師(供應商)來決定學生(顧客)的需求﹐是一件弔詭的事。 Curriculum(課程):課程要編排有趣﹐能引人好奇﹐進而探索或付諸行動。學生藉此課程也可以學習合作的精神。 Community(共同體):學生要彼此積極互賴﹐在學習的過程中更要培養出社會技巧。
《獎勵的惡果 》 簡體書 (美)艾爾菲·科恩: Punished by Rewards: The Trouble with Gold Stars, Incentive Plans, A's, Praise, and Other Bribes: Alfie Kohn 人的行善等動機多是內爍的,如果追求各種獎項,為其所奴,就很不好。
﹝美﹞艾菲 ‧ 柯恩(Alfie Kohn):〈何謂內在動機?〉:
「內在動機固然重要,有時卻無法回應家長與教師真正關心的問題。我們希望孩子在某些時候能暫時放下個人需求,去做對群體有利的事,也希望他們在必須忍耐各種不便的情況下,仍能尊重他人的權利。這類行為有時會被認為本身就具有價值,但其實不能和閱讀之類的活動相提並論,因為它不是那種能讓人培養或維持內在興趣的事。菲利普 ‧ 傑克森(Philip Jackson)在描寫美國課堂生活時曾指出:『很難想像學生能在明明想說話卻被要求保持安靜時,感到任何內在滿足。』這樣的觀察就顯示,『內在動機這個概念在這樣的情境中已失去部分說服力』,至少在非學術層面議題上是如此。
只要把世界簡化成內在動機與外在動機的對立,就很容易誤以為,凡是不屬於內在動機的行為,就一定是外在動機推動的。實際上,這往往讓我們轉而使用各種外在誘因,來引導孩子拿出負責任的表現。但這種二分法忽略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可能,就是我們也可以引導孩子把這些行為內化,並當成自我認同的一部分,讓他們感受到這是出於自己的選擇,最後能自己決定想成為什麼樣的人。
之所要引入內化的概念,就說明內在動機與外在動機的二分法不足以涵蓋所有情況。事實上,在現實生活中,我們還能舉出更多難以歸類為其中任何一方的案例。比如,某位科學家最主要的動機可能是替自己的學科領域做出貢獻。又或者,一位勞工運動的倡議人士主要想對抗不公不義、幫助勞動者。再設想一名學生,置身於一個經常透過合作小組來學習的課堂,他之所以覺得學習活動極具吸引力,主要是因為和同學一起合作本身很有趣。
在這些例子裡,人們做這些事並不是為了我們平常理解的那種外在獎勵,但動力也不在事情本身。科學家未必真的喜歡待在實驗室工作,倡議者也不見得熱衷於打電話、開會,而那名學生對數學作業本身可能也談不上有多大的熱忱。
我認為,在思考這些人該怎麼分類時之所以會感到困頓,是因為內在動機具有一個心理學界長期沒有認真正視的局限,就是這個概念基本上只存在於個體層次。無論是那位科學家、倡議者,還是那名學生,他們的行動力都來自於對他人或社會的關懷,而這樣的動機很難被歸納進以個人為中心的分類方式裡。硬要二選一,只能說這些動機對他們正在做的事情而言是外在的,不是內在的。但問題就出在這裡。當我們不得不把這類動機,和追求金錢、成績放在同一類時,就已經顯露出內在動機本身的局限。這個概念本來就不是用來理解那些超出個人自身需求的動機,而研究者和理論家幾乎從來沒有認真探討過這項限制,或許就反映出心理學領域中,以個人為中心的思考框架有多普遍。......
內在動機過度聚焦於個體,這實在令人擔憂。而另一種同樣讓人憂心的觀點則認為,具有內在動機的人只會投入於自己正在做的事情本身,並忽略最後產出的結果。的確,社會向來鼓勵人把注意力放在成果、績效指標和實際成效上。正因如此,契克森米哈伊才會覺得,『當一段經驗本身能帶來內在回饋時,這樣的狀態特別令人耳目一新,因為在那樣的情況下,人生的價值在當下就成立,而不是被綁在某個假設中的未來收穫上。』不過,契克森米哈伊本人同時也說(我有在第十章引用):「內在回饋並不是一個終極、應追求的標準。我們仍然要進一步追問,這項具體活動會帶來什麼成果?』重要的不只是工作本身帶來多少愉悅,更要看我們在做的是什麼,以及它在這份愉悅之外究竟代表什麼。
至於做事的過程與最終成果之間,比重究竟該如何拿捏,這個問題本身過於龐大無法在此細談。在此我只關心一件事:鼓勵人們採取內在取向,是否反而會讓人比較不去考量成果。這個問題的答案,取決於我們是否把內在直接理解為過程,把外在理解為成果。我個人不認為這樣的對應是正當合理的,因為跟做事過程有關的東西,未必等同於任務本身帶來的內在動機。比方說,有些學生其實只是很喜歡跟同學合作,而不是熱衷於那項學習任務本身。反過來說,即使藝術家的創作動力完全來在內在,也可能同樣看重最終完成的作品,而不只是投入於創作過程。做事情時得到的滿足感,和事情完成之後的滿足感,兩者確實不同,但我們絕對能合理將這兩種滿足感歸類為是來自內在的。事情完成後的滿足感,其實更接近做事情時的愉悅滿足感,而不是那種為了拿獎才去做的感覺。」
── 温澤元(譯):《獎勵的惡果:外在激勵如何一敗塗地?震撼家庭、學校、企業界的影響力經典》(新北:一起來出版社,2026年6月),頁364-366。
-----
「華人戴明學院」是戴明哲學的學習共同體 ,致力於淵博型智識系統的研究、推廣和運用。 The purpose of this blog is to advance the ideas and ideals of W. Edwards Deming.
憑實力吃豬肉貴州一學校獎勵優等生有新招- Yahoo奇摩新聞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 › 憑實力吃豬肉-貴州-學校獎... - 據中國媒體報道,貴州畢節一所學校別出心裁,在期末向各班級期末考試的優等生发豬肉作為獎勵。受非洲豬瘟影響,中國市場上的豬肉價格一路高漲,雖然去年12月中國國內豬肉價格下降5.6%,但仍屬於「高價肉」。
合作學習 (1998蔡士魁)
作者簡介:﹐畢業於東海大學工業工程系。曾經在台塑、飛利浦等公司資訊部門任職近二十年。
本文摘要:合作學習兼負有合作與學習兩種任務。它要求學生是學習過程中的主人。課程要能引起學生學習的興趣。同學之間要能彼此積極互賴。
感 想:記得長子初上小學時﹐老師發下一張意見調查表﹐詢問貴家長對貴子女的期望。我毫不思索地寫下:希望小朋友能保有對學習的興趣。回想自己曾經在不當的教導下﹐挫折了對若干學科的好奇﹐延誤了探索的時程﹐因此對合作學習也就更為嚮往了!
學習是為了勝任某一項工作或職能。
學習是為了獲取某一項知識或能力。
透過學習﹐可以重塑自我、突破自我。
也有人認為:學習本身並無目的﹐它只是一種(改變的)過程、一種手段。所以學習可以有很多種型態:
個別學習(Individualistic Learning):個人利用書籍或其他工具﹐獲得所需的知識或能力。學習評鑑為標準參照(criterion-referenced)取向。
競爭學習(Competitive Learning):一群學生在爭取高分與排名的獎勵下﹐展開競相追逐設定目標的學習。其學習評鑑為常模參照(norm-referenced)取向。
合作學習(Cooperative Learning):藉著小組學生彼此互賴式的合作﹐進行分享式的學習﹐以達到共同的目標。
合作學習從英國開始倡導起﹐迄今已有近二百年的歷史了。數年前﹐它雖然曾經被教育單位列為十二種推廣的教學方法之一﹐但是能坐而言,又能起而行的中小學老師並不多見。
只要看看中小學課桌椅排列方式(一律面向黑板﹐前後對正、左右看齊)﹐就可知道傳統「排排坐、吃果果」的教學理念﹐仍然十分強勢。講求權威與服從、安靜守秩序的教室管理下﹐並不鼓勵(分組)合作(討論)學習的開展。
即使是拒絕聯考的「放牛班」學生﹐畢業之後仍要面對一個強調競爭甚於合作的社會。企業內部考績等同調薪的作法﹐所要塑造的仍舊是個人英雄﹐而非團隊合作。
合作學習一直不受到青睞﹐自有其歷史背景。
合作學習是什麼呢?顧名思義﹐就是一群學生為達到共同一致的目標﹐所進行的一種小組分工合作、積極互賴(Positive Interdependence)的學習型態。它比其他的學習型態﹐更要求學生的社會技巧。
為什麼要合作學習呢?因 為競爭學習中所產生的挫折與焦慮感﹐在合作學習中可以避免。藉由合作學習產生的自尊與成就感﹐可以讓學生真正樂在學習(Joy in Learning)。若以很功利的角度來看﹐合作學習所強調的合作﹐也將是新世紀社會必備的特質。企業界你輸我贏的零合模式不敵雙贏(Win-Win)的 合作模式。企業內個人英雄主義將被「局部最佳化未必等同全體最佳化」的系統觀所掩蓋﹐而學術界達爾文優勝劣敗說也受進化需要合作說所挑戰﹐在在都可反映 「合作重於競爭」的趨勢。
艾爾菲孔(Alfie Kohn)在《不要競爭(No Contest)》一書中﹐對合作學習的三項要素(3C)提出簡明的要求:
Control(掌控權):學生才是學習過程中的主人﹐學習的掌控權應回歸到學生手中。若由老師(供應商)來決定學生(顧客)的需求﹐是一件弔詭的事。
Curriculum(課程):課程要編排有趣﹐能引人好奇﹐進而探索或付諸行動。學生藉此課程也可以學習合作的精神。
Community(共同體):學生要彼此積極互賴﹐在學習的過程中更要培養出社會技巧。
很顯然的﹐合作學習兼具「學習」與「合作」兩種 任務。針對合作學習﹐目前﹐已有許多不同的設計。在黃政傑與林佩璇合著的《合作學習》中﹐就列舉一些﹐包括:學生小組成就區分法(STAD)、小組遊戲競 賽法(TGT)、拼圖法(Jigsaw)、團體探究法(GI)等等。然而﹐各種實施步驟仍不出PDSA的模式:
課前準備:含選題、教材準備、分組。
授課、分組學習。
評鑑:含發表或測驗、表揚。
在合作學習的進行中﹐對於師生的角色﹐也有了不同的認定:
學生:學生過程中的主動者。
老師:協助者。
同學:互賴者(我的成功有賴於你)。
在合作學習中﹐對於教室也有不同的意義:
教室:由學生自己來發問:「我需要什麼樣的教室?」教室是否不限時段與課程﹐都可以進行合作學習?教室的定義可能是:一群互相關心與負責的共同體所學習的場所。
合作學習在中小學並不「流行」﹐但是在校門外卻不乏先例:
幼稚園:角落教學(佳美幼稚園)。
公司內:跨部門的專案小組。
社團:讀書會、個人成長團體或工作坊。
其他
展望未來﹐合作學習將有更多成功的案例。畢竟﹐ 合作學習所琢磨出的社會技巧﹐在面對工作伙伴或生活伴侶都十分有助益。不過﹐要想讓合作學習受到正視﹐與其寄望保守因循的教育官僚體系﹐或等待世界級大師 (品管大師或諾貝爾獎得主)來鼓吹﹐不如靠體制外的團體(如戴明學院、森林小學等)的倡導﹐才可能更迅速有效的對學習的品質提出更多的挑戰與改善。